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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级文明单位创建标准

    时间:2007年09月06日 00:00    来源:    作者:    阅读:

    (一)领导班子坚强有力,能够认真学习、贯彻、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重视三个文明建设,树立科学发展观,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和措施,实行各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班子成员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开拓创新,勤政廉洁,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业务工作实绩突出。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生产经营单位积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改革进取,诚信经营,科学管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稳步提高,主要经济指标位居当地或同行业前列;非生产经营单位内部管理完善,廉洁高效,服务优质,群众满意,业务工作处于全区领先水平。

    (三)思想道德风尚良好。切实加强政治工作,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认真贯彻落实《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突出抓好诚信建设,大力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公民道德实践活动。单位风气正,干群关系好,社会信誉高,群众反映好。

    (四)党建工作深入扎实。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单位党报党刊征订任务完成好。

    (五)科教文体深入开展。重视科技进步,发展文化教育,加强科普宣传,有功能较完善、设施较齐全的文体科普活动阵地。举办科普报告会,坚持对干部职工进行科普文化、专业技能的教育培训,经常开展内容健康、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努力建设“学习型”单位。积极支持和参与社区文体科普活动。深入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生育率100%。

    (六)综合治理稳步推进。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治安防范网络健全,民主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干部群众懂法、守法、用法。单位内部工作纪律严明,治安状况良好。领导干部无违法违纪案件,员工无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及刑事案件,单位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黄赌毒”、封建迷信等丑恶现象,无邪教活动。

    (七)工作环境整洁优美。内外环境清洁整齐,无脏、乱、差现象。搞好绿化、美化,卫生工作达标,单位各项服务设施配套。环保制度健全,措施落实。工业企业建立了切实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明显,环境污染控制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和自治区有关规定。

    (八)内部管理科学规范。学习采用先进技术,管理工作科学化,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规范到位。内部各项制度健全,劳动保护设施完善,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档案管理科学规范,党政机关达到一级以上标准,企事业单位达到二级以上标准。

    (九)民族团结繁荣进步。贯彻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进行马列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和民族团结教育,民族团结思想深入人心。能同一切破坏民族团结的人和事进行斗争。各民族平等团结,友爱互助,共同进步。

    (十)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创建活动有领导,有专人负责,经费落实。广泛开展规范化优质服务和文明处室、文明车间(科室)、文明班组、文明楼院、文明家庭、文明员工等各项评选活动;积极参加属地各项创建活动;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扶贫济困,捐资助学。圆满完成各级文明办安排的工作任务。(组宣部 摘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