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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时间:2020年03月25日 10:06    来源:    作者:    阅读: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广播电视大学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宁职新冠防控〔20202

    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为有效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应急预案》《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宁党办发【2020】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工作,严防严控,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基本原则

    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管理的原则,在自治区、银川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科学施策、果断处置。积极配合区、市有关部门,做好联防联控,形成有效的协同应对处置机制。加强信息收集和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把疫情风险防控在最小范围。

    三、疫情防控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学校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导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等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赵利宁  刘 炜

    副组长:陈晓军、刘荣耀、苏晓军 、焦玉柱、李晓延

    成  员:校内各部门(含院系)负责人、校医务室全体医护人员。    

    工作职责:在自治区、银川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指导、及时治疗”的工作原则,负责全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领导工作,组织制订完善相关工作方案,协调指导校内各部门开展相应工作,依法依规启动应急预案。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后勤服务处。苏晓军副校长兼主任,李强、任全录、徐滨、陈灿、李献志、刘少华、郑文军、段言兼任副主任。

    职责: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安排的具体工作。承担综合协调工作。负责起草工作方案,负责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报告及相关信息收集报送等相关工作。做好疫情的研判,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依据,适时依法启动应急预案。督导防控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三)校内各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疫情

    防控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部门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于每日10:00前向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确保信息畅通、应对处置及时。

    (四)出现重大疫情,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第一时间到一线指挥调度,并立即向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对于思想上不重视、部署慢、行动迟,防控措施不到位、应对不及时、处置不力,缓报、瞒报、漏报疫情信息等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情况,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进行追责问责。

    (五)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 24 小时值班电话。

    值班电话2135105

    手 机 13139519999

    四、寒假期间紧急应对

    1.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央、自治区关于做好学校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学校决定2020年春季推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负责单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党政办公室)

    2.校内各部门在学校未明确开学日期前,一律不得擅自提前开学,一律不得组织学生提前返校,严禁组织学生参加集体补课、辅导、实习实训、竞赛等,原计划开展的一切集会活动一律延期进行。(负责单位:校内各部门)

    3.开展卫生健康教育。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各种渠道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理性认识、科学防控疫情。提醒学生及家长尽量减少外出探亲和旅游,尽可能不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外出时务必佩戴口罩,如有不适应及时就诊。教育学生原则上不要参加各类社会机构组织的校外培训、研学旅行、户外拓展、比赛、展示、评比和考试等集聚性活动。(负责单位:校内各部门)

    4.做好寒假期间的值班与信息报送,确保值班工作网络24 小时畅通。一旦发生疫情,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单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勤服务处)

    5.对于有重点疫区进出经历或有疫区人员接触史的师生按要求采取隔离观察措施;如有疑似症状,及时处理报告,并主动做好引导服务。(负责单位:各部门)

    6.做好舆情应对工作。重点关注因延迟开学等方面引发

    的舆情动态。(负责单位:党政办公室、学生处、教务处、后勤服务处)

    五、开学决定与准备

    1.做出开学决定。严格执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迟全区大中小学、幼儿园2020春季开学的通知》和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开办函〔2020〕3 号)文件规定,做好相应工作,确定开学的具体时间,及时发布开学通知。(负责单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党政办公室)

    2.保证延期开学期间工作秩序。根据开学准备工作需要

    确定教职工上班时间,并及时通知到所有教职工。(负责单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党政办公室、各部门)

    3.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消

    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医用防护服装等物资,制定校园隔离观察工作方案。(负责单位:后勤服务处、计财处、资产管理处)

    4.开展校园集中消毒。开学前,对学校各办公室、教室、公寓、餐厅、卫生间、图书馆、实习实训基地等场所进行集中清洁消毒,消除细菌、病毒滋生环境,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负责单位:后勤服务处)

    5.提前排查传染风险。在开学前,提前了解和掌握师生

    的假期动向,对师生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最近14天内,是否赴重点疫区参加活动、探亲访友,是否接待和接触过从重点疫区回来的相关人员,是否近距离接触过有发热、咳嗽症状患者等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建立管理台账。存在上述情形的,应在开学前先在家静休满2周,排除感染隐患后再返校。对武汉等重点疫情区域返校师生,重点实施健康检测。(负责单位:各部门)

    6.制定在疫区和隔离学生的学习支持方案。通知在武汉

    等重点疫区的师生,在疫情彻底解除前推迟返校;同时制定网上授课、远程教学的方案和措施,支持和保证身处疫区无法按时返校和被隔离观察学生的学习。(负责单位:教务处、各二级学院、系部)

    7.加强疫情动态监测。加强与卫生防疫部门合作,及时

    互通信息,动态掌握师生身体健康状况。(负责单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勤服务处、保卫处)

    8.做好舆情应对工作。重点关注因延迟开学引发学生、家长对学业的焦虑,对措施不到位等引发的舆情动态。(负责单位:党政办公室、学生处、教务处)

    六、开学后日常防控

    1.开展师生体温及症状自查。提前通知广大师生,返校前自查症状、自测体温。出现相关症状、体温高于 37.3 度的暂缓返校。(负责单位:各部门)

    2.加强健康状况检测。组织返校师生每天定时测试体温,如体温出现异常,需立刻佩戴口罩并到指定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疫情发生期间,每日统计检测师生身体状况,有疑似症状,要及时处理,并按规定程序报告。(负责单位:各部门)

    3.强化卫生健康教育。加大教育宣传力度,使师生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知识,提高防范意识,保持充足睡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不断增强师生体质和免疫力。(负责单位:各部门)

    4.严格校内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严禁学生随意离开校园,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和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负责单位:学生处、各二级学院、系部)

    5.严控外来人员入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宣布疫情解除前,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负责单位:保卫处)

    6.全方位落实校园环境日常消毒制度。按照疾病防控部门要求,制定学校消毒操作规范,对教室、公寓、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加强日常通风换气,落实消毒措施,确保卫生达标、不留死角。各二级学院、系部要建立健全班级、宿舍卫生检查制度,督促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负责单位:后勤服务处、学生处、各二级学院、系部)

    7.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一旦病例确诊,要立即配合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按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负责单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勤服务处、相关部门)

    8.加强督导检查。定期对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督导检查,要坚持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负责单位: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9.落实保障措施。加强人力、物力、财力统筹,确保疫情防控需要。(负责单位: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0.做好舆情应对工作。做好舆情应对工作,重点关注因拒绝学生入学、采取隔离措施、防护措施不到位、集中爆发疫情等方面引发的舆情动态。(负责单位:党政办公室、学生处、教务处、后勤服务处)

    七、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1.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宣布疫情解除后,及时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负责单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统筹寒假、暑假时间安排,保证学生年度在校学习总时间。(负责单位:教务处)

    3.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健全完善学校公共卫生防控事件处置工作长效机制。(负责单位:后勤服务处)

     

     

     

     

     

     

     

     

    抄送:校领导                                          

    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5日印发  

    共印12份